文獻中的“舉案齊眉”
2025-09-15 14:32:50 作者:趙進華
《東觀漢記》記載,東漢時有一個名士梁鴻,其人安貧樂道,娶妻孟光,夫婦二人后來移居會稽。梁鴻為人打工舂米,“每歸,妻為具食,不敢于鴻前仰視,舉案齊眉”。這便是“舉案齊眉”典故的由來,描述的是孟光為梁鴻進食時,不敢抬頭看梁鴻,而將食案高高舉起的情景。
舉案齊眉的案,通常認為是一種擺放食物的木制器具。唐顏師古注:“無足曰槃,有足曰案,所以陳舉食也。”清惠士奇云:“案有大小……《漢書》許后奉案上食,孟光舉案齊眉,小案也。”(孫詒讓《周禮正義》卷80)這里的案,應當就是我們今天常說的托盤或案桌。當然,還有觀點認為,孟光所舉之案不是案桌,而是碗。如明人何孟春就指出:“舉案齊眉之案,乃古‘碗’字。”(《余冬錄》卷45)另一個明朝人楊慎與友人詩酒游戲間也說:“若是案卓,何能高舉?”(《丹鉛總錄》卷8)
梁鴻的房東皋伯通發出過感嘆:“彼傭賃能使妻敬之如此,非凡人也!”“舉案齊眉”述說了梁鴻因品行而非地位受到妻子尊敬,但也從一個方面強調了妻子對丈夫的恭謹義務,所以在很長的時間里都被用作婦德的贊語。如唐朝貴族女子段蕑璧知書識禮,嫁給邳國公世子后,“恭澄冪之禮,中饋克脩;遵奉帚之儀,內范斯穆”“遙挹井丹之女,取則梁鴻之妻”。(《全唐文補遺》第二輯)明朝弘治年間,朝廷封贈官員閻仲宇的父母,其母的誥詞中寫道:“性著懿恭,生惟貞靜;宜其家室,齊眉案以交輝;錫爾祚嗣,迓科第而聯芳。”(《隴州志》卷7)清道光年間,汾陽賈爾瑤的妻子李氏為人賢惠,“事姑能孝,處妯娌以讓,見乞丐最慈。舉案齊眉,古之孟光,庶乎近焉。”(《三晉石刻大全·呂梁市汾陽市卷》下編《賈公美玉墓碑敘》)
在漫長的歲月中,隨著頻繁的使用,“舉案齊眉”的內涵逐漸偏向夫妻之間雙向度的敬愛。明萬歷元年去世的宗室朱某(號竹亭)與夫人閻氏感情和美,時人稱:“竹亭配恭人之后,房無側室,舉案齊眉,相敬如賓者殆四十余年。”(《三晉石刻大全·晉城市城區卷》上編)清康熙間,山西翼城人王霷記述其父母情況:“父諱曰欽,邑庠端士,廉介正直,鄉邦推重,歿謚肅節先生,公舉鄉賢,崇祀黌序。母李氏,天性慈善,舉案齊眉,相敬如賓,有梁、孟遺風。”(《朔州志》卷12)乾嘉之際的蘇州人沈復在《浮生六記》中概括他與妻子的感情生活:“鴻案相莊,廿有三年,年愈久而情愈密。”這些說法中的“舉案齊眉”指向了一種平等互敬、和諧溫馨的生活畫面。
與眉毛及夫妻感情生活均有關的另外一個典故是“張敞畫眉”。《漢書·張敞傳》載:“敞為京兆,朝廷每有大議,引古今,處便宜,公卿皆服,天子數從之。然敞無威儀,時罷朝會,過走馬章臺街,使御吏驅,自以便面拊馬。又為婦畫眉,長安中傳張京兆眉嫵。有司以奏敞,上問之,對曰:‘臣聞閨房之內、夫婦之私,有過于畫眉者。’”張敞竟為畫眉付出了政治代價,“終不得大位”。
(作者單位:東北大學文法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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