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軍:君子焉能貨取
2025-09-15 14:29:16 作者:陳軍
《孟子·公孫丑下》有言,“無處而饋之,是貨之也。焉有君子而可以貨取乎?”無處,是沒有正當理由。沒有正當的理由接受別人饋贈的錢財,是丟失人格與尊嚴的,不僅不配為君子,還被人當作貨物用來交換利益。
古訓:“君子愛財,取之有道?!狈彩遣缓锨椤⒉缓侠?、不合法的方式所取得的一切錢財,都屬于不義之財。財富的取得,應該遵循合法合理的方式和渠道,且在使用中要有度有節。反過來說,如果取之無道、用之無度,則必生禍殃。齊王要送錢給孟子,卻沒有任何正當的理由。在孟子看來,這有辱品節,是貨取,是收買。節操是不可收買的,貨物是可以收買的,人像貨物一樣被收買,是沒有節操。
子罕“以不貪為寶”、陶淵明“不為五斗米折腰”、志士“不食嗟來之食”、方志敏“一個銅板都沒有搜出”……古往今來,不取不義之財、不貪不義之利是人們最看重的品行。這種品格不僅有助于個人的品德修養,也有助于社會的公平和正義。北宋著名哲學家邵雍《金帛吟》寫道,“金帛一種物,所用固不常。聘則謂之幣,賮則謂之將。貿則謂之貨,積則謂之藏。賂則謂之賄,竊則謂之贓?!苯疱X是一種物,它的用途多種多樣。用于訂立婚姻和盟約,就叫“幣”,即信物。用于贈別,就叫“將”,即盤費。用于商品貿易,就叫“貨”,即貨物。用于財富儲藏,就叫“藏”,即寶藏。為了達到不正當目的而送錢收買他人,那就叫“賄”。偷盜所得或者貪污公物,那就叫“贓”。
工資、禮金、賭金、賄賂、贓款……不同渠道、不同方式得來的錢財,不僅名稱不一樣,人們在使用時心態也不一樣??空斒侄蔚脕淼腻X,心安理得,特別是靠自己的雙手辛苦掙來的錢,用得踏實。但如果靠偷盜、賭博、貪污、受賄等不法手段得來的錢,用得心神不定又擔驚受怕。作為領導干部,當有這樣的清醒認識:別人送你錢財,不要以為自己了不起,這是有利可圖之人把你當作貨物來交換利益,你得到的雖然是錢財,侮辱的是人格和尊嚴,失去的是幸福和自由。
“貨悖而入者,亦悖而出?!币苑浅7绞饺〉玫呢斘?,終究會以非常方式失去,這樣的悲劇,現實生活中屢見不鮮。尤其是公職人員,利用手中權力收受賄賂,得來的是不義之財,最終招來禍殃。從查處的大量貪腐案例來看,許多官員淪為貪官,被金錢遮了眼、迷了心,伸了不該伸的手,拿了不該拿的錢,最終鋃鐺入獄。
貪廉一念間,榮辱兩重天。廣大黨員干部應常思貪欲之害、常棄非分之想、常掃心靈灰塵,不取不義之財、不拿不當之利,永葆清正廉潔的政治本色。
【編輯:】
文章、圖片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權請聯系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