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文之以禮樂”的教化理念
來源:博覽新聞作者:孔祥安 2025-07-13 09:41
孔子是中國古代偉大的思想家、教育家,儒家學派的創始人。孔子首創私學、杏壇設教、有教無類、因材施教,打破了古代“學在官府”的教育壟斷,開創了古代社會“學移民間”的先河。孔子教學盡管包括射、御、數等部分知識與技能性的內容,但側重點是“文之以禮樂”的道德教化,目的是實現“人文化成”。
《論語·憲問》篇載:子路問成人。子曰:“若臧武仲之知,公綽之不欲,卞莊子之勇,冉求之藝,文之以禮樂,亦可以為成人矣。”孔子認為,一個人不僅僅要具有智慧、勇敢、才藝等諸方面的專長與優點,尤其要具有“文之以禮樂”方面的道德修養。很顯然,這里的“成人”不是指一個人到了一定的法律年齡、具有了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以及掌握了一定的技能、有了某一方面的優長,而是具備了人之為人的道德素養。儒家提倡人格完善,倡導君子人格,但這并不是儒家的最終目的與歸宿。儒家以個體“成人”為邏輯起點,以禮樂教化為手段,以化成天下為目的,希冀實現社會和諧有序,乃至天下大同。
孔子的教化觀念經孟子、荀子繼承與發展,形成一套獨特的儒家教化理念。迨至漢代,開始與政治相結合,并通過不同時代儒者的詮釋發展,用于了中國兩千多年的社會教化與政治實踐。盡管存在過于強調道德教化對社會政治的影響,表現出不同程度道德決定論的傾向,但其所蘊含的人文精神、價值取向、政治理念等合理因素,至今仍具有重要的啟示意義和借鑒價值。
以人文化成天下
“人文化成”出自《周易·賁卦·彖傳》:“觀乎人文,以化成天下。”所謂“人文”主要指體現人之為人的倫理道德原則以及規范人們言行的禮樂典章制度等,強調的是人與動物不同的群體性和社會性,即所謂的“人道”。宋代大儒程頤解釋:“人文,人之道也。”“人文,人理之倫序。”(《伊川易傳》卷二)“化成”則是指主體人格的塑造與養成,乃至實現天下和諧大同。儒家主張“人能弘道,非道弘人”(《論語·衛靈公》),認為人能發現和掌握自然規律,可以用自己所創造的文明成果塑造自身,實現“我欲仁,斯仁至矣”(《論語·述而》)的人文修養與境界提升,進而化成天下。其實,“化”是教化、感化、自化,是春風化雨似的潛移默化和慢慢滲透;“成”是實現、完成,是人格的完善、社會風氣的形成及社會秩序的和諧。對個體來說,人文化成就是在一定社會環境下學習、感化、踐行人道的過程,也是個體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的慢慢形成過程,即修養“成人”,實現儒家所理想的君子人格。一般而言,中國古人的思維邏輯是通過“建本于一己”以期實現天下如一家、中國如一人。如《中庸》說君子“動而世為天下道,行而世為天下法,言而世為天下則”,強調的是示范與榜樣的作用,通過自身而推及他人、社會、天下,以取得化成天下之效果。歷史也證明,中華文明的發展史就是一個不斷人文化成的過程,中華民族的人文精神得到充分發展,并積淀形成中華民族所獨有的民族精神,被譽為“禮儀之邦”。
以禮樂化民成人
人文化成是以禮樂為核心內容的道德(仁義)教化,而不是知識性教育。《漢書·藝文志》載:“游文于六經之中,留意于仁義之際。”儒家以六經為教材,其旨意在仁義道德方面。
禮與樂源于上古先民們的宗教祭祀活動。禮是祭祖與祭天地神祇活動中的一些儀式規范,樂是與這些活動相配合的樂舞。殷周之際,禮與樂發生了根本性變化。尤其周初,周公制禮作樂,將“敬德保民”“明德慎罰”的政治觀念融入一系列制度之中,禮樂開始由原始宗教性質的精神文化活動,發展成人們日常生活的儀規、行為準則和維系社會、國家秩序的典章制度,成為治國理政的重要手段,發揮出其獨特的教化作用。
孔子發展了周代的禮樂觀念,援仁入禮,使禮樂具有了新的內在價值和靈魂,仁成了禮樂的內在本質,禮樂則成了仁的外在表現。如楊向奎先生在《宗周社會與禮樂文明》中指出,禮樂在西周初以“德”為核心,到春秋末,孔子提出以“仁”為核心。樂與人們常說的音樂不同,儒家認為樂是用來調節人情、提升德性的,對個體身心健康及人格引導、道德教化有著重要作用,因而儒家給予“德音之謂樂”的經典表述。無論禮還是樂,其本質都是仁,是仁義道德的體現。
儒家把人規定為仁,將仁作為人的內在要求與本質規定。孔子說:“仁者,人也。”(《禮記·中庸》)孟子說:“仁也者,人也。”(《孟子·盡心下》)這與孔子強調的“文之以禮樂,亦可以為成人矣”(《論語·憲問》)相一致。對一個人來說,只有經過外在禮的道德規范和約束、內在樂的情感陶冶和濡染,才具有恭敬文雅的主體品格,具備人之為人的道德素養。如《禮記·文王世子》說:“樂,所以修內也;禮,所以修外也。禮樂交錯于中,發形于外,是故其成也懌,恭敬而溫文。”儒家提倡人格完善,希望人人成為君子,但這并不是儒家的最終目的,儒家以個體“成人”為邏輯起點,目的是化成天下,以期實現社會和諧有序,乃至天下大同。如孔子說:“弟子,入則孝,出則悌,謹而信,泛愛眾,而親仁。”(《論語·學而》)孔子也說:“移風易俗,莫善于樂;安上治民,莫善于禮。”(《孝經·廣要道》)其實,儒家旨在通過禮樂教化之手段,以禮規范制約人的情感欲望,使人相敬相愛、謙讓不爭;以樂熏陶和感化人的內心世界,使人內心和諧、平靜。如《禮記·樂記》說:“先王之制禮樂也,非以極口腹耳目之欲也,將以教民平好惡,而反人道之正也。”也就是說,制禮作樂不是滿足人的口腹耳目之欲的,而是教化民眾如何平衡喜好與厭惡的情感,讓民眾回歸正確的道義原則和行為規范上來,成為一個有倫理道德修養的社會人。
以身教弘德勸善
人文化成不是憑空的說教,而是深深地植根于個體的當下生產和生活之中,依靠個體自我的認知和覺醒,完善自身的精神和道德生活。孔子主張“富而后教”,孟子主張“制民之產”,這都是強調只有在滿足物質生活的前提下,個體才會有更高的精神文化追求,社會才可以推行教化。孔子說:“性相近也,習相遠也。”(《論語·陽貨》)孔子沒指明人性善惡,也沒說人有高下之分,只是指出經后天的學習、教化等,人會有所不同。即人性是可以改變的,不可任性而為,而應努力學習、修養完善自己。孟子主張性善,認為人人都有一顆“不忍人之心”,但是這種善的幼苗很幼小、很脆弱,如“牛山之木”一樣須要時時呵護與養育。荀子主張性惡,認為人人有“饑而欲食,寒而欲暖”的生理需求以及“好利而欲得”的心理需求,如果“從人之性,順人之情”,結果“必出于爭奪”“而歸于暴”,那么社會就會因人們之間的相互爭奪引發動亂不安,因而他提出“必將有師法之化,禮義之道,然后出于辭讓,合于文理,而歸于治”(《荀子·性惡》)的教化觀點。這樣,儒家就從人性的角度闡釋與強調了禮樂教化的可能性和必要性。
其實,從儒家禮樂教化延展開來看,儒家特別推崇身教表率的意義。孔子說:“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眾星拱之。”(《論語·為政》)在孔子看來,用道德教化民眾可以取得“眾星拱之”的治理效果,所以特別強調施教者的身教與表率作用。孔子說:“政者,正也。子帥以正,孰敢不正?”(《論語·顏淵》)“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雖令不從。”(《論語·子路》)孟子也說:“君仁,莫不仁;君義,莫不義;君正,莫不正。一正君而國定矣。”(《孟子·離婁上》)荀子則用“盤”與“水”比喻君民關系,認為君主像盤子、民眾像盤里的水,水總是隨盤子的形狀而改變,強調了君主的榜樣和示范帶動作用。在儒家看來,為政者不只是一個管理者,首先應該是一個道德模范。儒家教化是一種道德說教與感化,憑空的說教遠不如實際行動具有明顯的示范與帶動效應,只有做到“政者正也”、以德服人、率先垂范、發揮表率,才可取得教人為善的最佳效果。反之,施教者自身無德,不僅對他人沒有說服力,而且還會產生負面影響。這與人們常說的“不能正己,焉能正人”的道理是一樣的。
結語
儒家提倡禮樂教化,主張為政以德,是基于禮樂教化比政令刑罰有很大優越性的深度考量。首先,可以使人有羞恥之心,知錯就改,避免重復犯錯誤。其次,可以使人在不知不覺中揚善棄惡,取得潛移默化的育人效果。《禮記·經解》說:“禮之教化也微,其止邪也于未形。使人日徙善遠罪而不自知也。”再者,可以防患于未然,做到遏難于未發。《漢書·賈誼傳》說:“禮者禁于將然之前,而法者禁于已然之后。”但是需要指出的是,儒家強調禮樂教化,并沒忽視刑政的作用,只是強調禮樂教化的優先性、優越性。儒家認為,禮樂重外在行為規范和內在品格修養,而法律政令重從反面限定人的行為禁忌。禮樂教化作用于“將然之前”,法律政令作用于“已然之后”。只有禮樂與刑政共同作用,才可促進人心向善、社會和諧。
儒家文之以禮樂的教化理念,開啟了中華民族的人文精神與人文傳統,對中國古代人們的人格塑造、社會風尚的養成、社會秩序的穩定均發揮了重要作用。我們理應回顧與審視儒家的禮樂教化理念,汲取精華,去其糟粕,守正創新,用儒家禮樂教化之智慧助推文化強國建設以及人類命運共同體建設。
(作者系孔子研究院研究員)
編輯:張曉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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